加拿大的本土文学
冯湘湘
早在一八八零年,加拿大诗人阿奇博尔德·兰普曼(Archibald Lampman)就说过一句惹来不少激辩的话:「时人对加拿大文学是否存在,有着颇多议论,当然,它并不存在。」事实如何呢?不用说,兰普曼大错特错了。也同是这位仁兄,当他捧读另一加拿大作家查尔斯·罗伯茨(Charles G. D. Roberts)的诗作《奥利安》(Orion)时,罗伯茨在诗中描写加国的美丽自然风光,文采和技巧与英国本土著名诗人相比,简直毫不逊色。于是,兰普曼又情不自禁地说道:「这样的佳作出自一个加拿大人,而且是我们自己的年轻作者之手。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啊!」
在一八六七年加国脱离英国组成联邦之日起,不少文化人尤其是他们之中的民族主义者达西·麦吉(D’Arcy McGee)等人,就已大谈创立民族文学的必要性。而在加国联邦成立之前,有个叫爱德华·哈特利·杜尔特(Edward Hartley Dewart)的牧师,就曾于一八六四年,出版了一本《加拿大诗人作品选》。该诗集也表达了这种思想,如杜尔特在该诗集导言中就声称:「民族文学,是构成民族性的一个要素。」
多年来,加国主流社会的英语作家,无不受制于「拓荒」意识和心结。来自英国乡间的移民,在此地一片悲哀的荒野上重新缔造业已失去的旧家园,寻求心灵记忆中故有的居所设施及生活模式。(正如中国人无论到那里,都会建造一个「华埠」来把自己困在里面,宁可以此「围城」来与世隔离,其实骨子里正是藉以沉浸和缅怀故旧生活。)在十九世纪以前,加国的诗歌和小说,无论从形式到内容,都具有以上特色,而当时几乎仍未产生如戏剧、文学评论等文学体裁。
图片:刘绮芬著《出走》译成十多国语文,并拍成电影
一直到兰普曼和同时代的罗伯茨、布利斯·卡曼(Bliss Carman)和邓肯·坎贝尔·斯科特(Duncan Campbell Scott)等文人,他们终于意识到作者的创作灵感,必须源自加拿大本土。于是,他们以身作则,写出文坛第一批以加国风光和居民生活为想象源泉的诗歌。开始时,仅是采用一种步其英国浪漫派诗人后尘的风格,但其中的佼佼者认识到,新的内容不能再以旧瓶装新酒形式来给人欣赏,而是必须用一个「新表现风格」的瓶子。至于瓶子何来?这就得依靠他们的大力创新了。故此,罗伯茨和斯科特写出了一系列的「实验诗作」。罗伯茨更写了不少有趣动人有关加国鹿与浣熊的动物故事。卡曼的诗作开始能够在美国流行。罗和卡二人也因此成为加拿大最早能获得国际读者的作家及诗人。
加拿大后来演变成多族裔的移民国家,不能产生民族文学,只能产生本土文学。作为一个独立国家,加拿大的本土文学既要摆脱历来与大英帝国的联系,又要极力防范陷入北美大陆的美国文化圈意识,不能处处以「美国老大哥」为仰望和「跟风」对象,但欲发展自我的特色,须取决感情和物质等多种因素。如何取舍呢?正如著名近代诗人拉尔夫古斯塔夫森(Ralph Gustafson)的诗所说的:
就如苹果的滋味一样,
也像池塘、狗和三个滑冰的少年;
高声欢唱,否则就是死亡。
作为华裔新移民作者,离乡背土,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,不少人只求谋生,那里还会想及继续提笔写作,能以英文写作的更是少数,更遑论能融入主流,写出具加拿大本土风格的作品了。刘绮芬(Evelyn Lau) 的父母来自香港。她在温哥华出生,父母要她做医生,她要做作家,14岁离家出走。1989年,她出版了《出走:一个街童的日记》(Runaway: Diary of a Street Kid),译成中、日、韩、越、德、法、葡等十多国语文并拍成电影。温哥华市选她为桂冠诗人。她曾任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驻校作家。1992年她在总督文学奖诗歌类入围。
加拿大于1936年设立总督文学奖。1959年,设立法语文学奖。1981年,又设立戏剧奖。而能够得奖的华人,廖廖可数。1985年Fred Wah获诗歌奖。1996年,余兆昌(Paul Yee)获青年读物奖。 2015年David Yee获剧本奖。已是很令人鼓舞的例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