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规!9月30日起双重国籍入境只能使用加拿大护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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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移民、难民及公民部(Immigration,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)公布,9月30日起,持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,若乘飞机入境,必须持有加国护照,才能登机。受影响人士不只外游的加国国民,还包括在回流境外的国民,以及外地出生,但因父母是加国公民而自动入籍的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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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规定为加拿大电子旅行证(eTA)计划的一部分。当局去年规定,持有免签证国家护照循空中入境的人士,必须预先申请电子旅行证,美国护照持有者除外。计划旨在加强边境保安,和跟进外游加国公民领取政府福利的情况。计划在今年3月15日推行,宽限期至9月底。

本月7日,联邦政府在网站上公布,9月30日起,拥有双重国籍加国公民,返回加拿大时,必须持加拿大护照入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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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定生效前,现时持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,坐飞机入境时,若使用外国护照,只要同时出示在加国的居留证明,如驾驶执照和公民卡(citizenship card),也能以加国公民身分入境。但移民部规定从9月30日起,有效的加国护照是唯一证明加国公民身分的旅行证件。

若加国公民同时持有免签证国家的护照(如香港特区护照或英国国民(海外)护照),不能申请电子旅行证入境加国。举例说,拥有加国国籍的香港永久居民,即使以香港特区护照入境香港,但必须以加国护照返回加拿大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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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,至少2.9%的加国公民,即94.4万多人,持有双重国籍,当中接近3万人申报持有中国国籍(包括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)。

 

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(Sonia Lesage)透过电邮指出,加国政府的新措施,只是实行新电子系统,「帮助航空公司确认所有乘搭飞机进入加国的人士,都有适当的文件。」她指出在新规定下,乘飞机入境的人士,需携带相应的旅行证件:

* 需要签证才能入境的人士须预先申请签证;
* 加国永久居民须出示有效永久居民卡(permanent resident card);
* 持有免签证国家护照的人士须申请电子旅行证;
* 持有双重国籍的加国国民,必须出示有效的加国护照、有效的加国临时护照或有效的加国紧急旅游证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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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部「强烈建议」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士携带加国护照出境,以避免耽误行程,并确保护照持有人获国民待遇。移民部网站也写明,「若你在办理登机手续时,没有能证明加国公民身分的有效旅行证件,你未必能登机。」

若国民以陆路或水路入境,将不受新规例影响,因此有人认为当局针对乘坐飞机入境的公民,并指责当局规定国民必须取携带加国护照,形同「抢钱」。现时5年期成人护照费用为120元,10年期护照为160元。

申请暂时的旅行证件跟电子旅行证不同,不能在机场即场办理,变相会错过原定乘搭的航班。在加国亲身到护照中心申请,需时约10个工作天;紧急申请最快可在第二个工作天结束前便可取证。至于从外国入境的加国国民,需在当地的加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加国护照,需时约20个工作天;当局可按特殊情况加快办理。

虽然国民可办快证,但或许需额外时间先取得其他文件,如公民证书,才能申请护照。移民部建议,国民在宽限期结束前,应确保已为护照续期,或取得有效的旅行证件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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