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产争夺引发的法律风波:发现原则的时效争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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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遗产纷争中,时效问题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。Shannon v. Hrabovsky (2024 ONCA 120) 案例正是这样一个复杂的遗嘱纠纷,涉及到如何解读“发现原则”(Discoverability Principle)以及诉讼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的重大法律问题。

案件背景

本案的遗嘱设立人Andrew Hrabovsky于2014年去世,留下了三份不同年份的遗嘱,分别为2002年、2006年和2007年版本。在2007年的遗嘱中,Hrabovsky取消了给女儿L Gayle的房产赠与,并指定他的儿子Glenn作为主要受益人。2016年12月,女儿L Gayle提出诉讼,质疑2007年遗嘱的有效性,声称当时签署该遗嘱时她缺乏立遗嘱能力,且存在可疑情况。

争议焦点

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于:诉讼是否已经超过了法定时效。原告L Gayle及其律师认为,由于她直到2014年12月才知道2007年遗嘱的存在,因此诉讼的时效应当从她得知这一信息时开始计算。然而,被告则主张,早在2014年12月她就已经知道有关遗嘱的相关内容,根据《安大略省法律》的规定,时效已经过期。

法庭裁决

法院认为,尽管Gayle可能在2014年12月得知2007年遗嘱的存在,但她并没有在那时立即了解其内容。因此,法院判定从她获得详细内容的时间——2015年1月起,诉讼时效才开始计算。最终,法院裁定原告的诉讼未过时效,允许案件继续进行。

上诉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裁决,确认L Gayle在合理怀疑遗嘱有效性的时间点提起诉讼,符合“发现原则”的要求。


律师建议:

本案凸显了“发现原则”在遗产纠纷中的重要性。在处理遗产时,尤其是涉及多个版本的遗嘱时,及时了解和核查遗嘱的内容至关重要,避免因为时效问题导致的法律困境。无论是立遗嘱者还是受益人,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,以确保权利得到应有的保护。

焱律师专栏】

焱律师

焱律师事务所,理华人所思,耀华人之光!感知民生跋涉迁徙经历, 领会跨境华人群体法律需求,学以致用,取之于民,回报于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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